行业标准《化工企业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
(送审稿)审查会纪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订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文)、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石化科协发[2007]123号文)及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化勘设协字[2007]132号文)的要求和安排,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热工专委会于2010年5月8日至9日在武汉市召开了行业标准《化工企业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送审稿审查会。
参加审查会的有审查组专家,《规定》编制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共24家,33人。他们分别来自化工、石化、电力、轻工、机械、冶金、环保等部门内的设计院、工程公司、水处理设备制造单位(详见附件一:《规定》送审稿审查会代表名单)。
《规定》是由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主编单位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会同参编单位:全国化工热工设计技术中心站等13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热工专委会夏敏文主任代表协会对为《规定》送审稿付出辛勤劳动的编制组成员及参会的审查组各位专家表示诚挚的感谢。接着介绍了《规定》送审报告相关内容并对开好审查会提出要求。
会议成立了标准审查组。由13名专家组成,牟显民、谢定伟分别任正、副组长。
审查组对《规定》送审稿的全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细致的审查,对重点条文进行了充分的审议,并对与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经济指标的吻合性,进行重点审查。审查组认为:
本《规定》是在原行业标准(HG/T 20653-1998)实施十余年后,根据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政策方针,吸取近年化工系统在水处理设计、施工和运行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以及多年来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全面修订而成。一致认为本《规定》:
⑴ 贯彻了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方针和经济发展产业政策的要求;
⑵根据化学水处理技术发展现状,对原标准作了多处必要修改补充,满足了市场和企业的需要;
⑶代表国内化学水处理技术的先进水平;
⑷对化学水处理设计、施工以及市场秩序规范化方面具有指导作用。
审查组本着成熟一条定一条的原则,共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共147条,详见附件二(《规定》送审稿审查意见及修改要求汇总表)。
审查组认为送审稿送审条件成熟,一致通过本《规定》送审稿。
会议认为,编制组作了大量、细致、踏实的工作,付出了辛勤劳动。希望主编单位对照会议纪要中提出的审查意见及修改要求,尽快修改完成符合要求的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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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化工企业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
审查会
二○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