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标龄5年以上化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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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标龄5年以上化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标龄5年以上化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中石化联质函(2011)222号)及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石化勘设协字〔2011〕141号)的要求,对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热工专委会、全国化工热工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管理的《锅炉房、汽机房土建荷载设计条件技术规定》HG/T 20681-2005进行复查,请该规定主编单位: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行业、有关企业等各方面专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切合实际的复审结论。 一、复审原则 标准复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满足市场和企业的需要,技术指标应反映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对指导生产、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二、复审结论 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 1、技术内容仍符合当前技术水平、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可审定为继续有效(含修改和限用)。 修改是指标准内容经少量修改仍能满足需要,以标准修改单的形式予以确认。 限用是指标准内容适用于现役产品,不得在新设计、新产品中使用。 2、技术内容需作较大修改才能符合当前技术水平、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或需要改变标准性质的标准,可审定为修订。 3、全部技术内容不再适用、标准内容被其他标准所涵盖或替代、与上级标准重复或矛盾、或者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可审定为废止。 三、复审要求 1、请按照要求于2011年8月20日前返回复查结论:《标准复审意见表》(见附件,可登陆《中国热工网》下载电子版)电子版报送至热工中心站。 2、复审过程中要注重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性,解决标准间重复、矛盾问题。对复审废止的标准项目,要做到依据准确,理由充分。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全国化工热工设计技术中心站 夏敏文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东湖开发区光谷创业街5栋502 电 话:027-87493231(带传真) E-Mail:Xmw518@163.Com 附件: 1、2011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 2、标准修改通知单(格式) 3、2011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复审继续有效标准汇总表(包括:附表1-1~1-3) 4、2011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复审拟修订标准汇总表 5、2011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复审废止标准汇总表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热工专委会全国化工热工设计技术中心站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主题词:行业标准 复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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